人身意外雙倍賠償高達HK$4,000,000(只適用於單次旅程 計劃)。
醫療費用保障高達HK$1,500,000,並提供回港後3個月內的覆 診費及創傷輔導保障。
危險活動保障,包括吊索跳、跳降落傘、激流、潛水、遠足 及熱氣球等 (不適用於職業運動員或參加比賽人士)。
因黑色外遊警示導致行程延誤、取消旅程及縮短旅程等,可 獲賠償已預繳而未能退回的費用。(詳情請看外遊警示保障一 覽表)
因爆發傳染病被強制隔離或旅遊目的地發出任何外遊警示, 可自動延長保障期。
租車自負額保障,保障額高達HK$5,000 (每一事故)。
24小時緊急支援,提供緊急醫療救援服務、外地入院保證金 及醫療運送至合適的醫院或運返原居地。
新冠肺炎醫療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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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車自負額保障 | |
手機保障 | |
HK$2,500 | |
水肺潛水保障 | |
滑雪保障 | |
跳傘保障 | |
行程延誤最大補償額 | HK$3,600 or HK$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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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惡劣天氣、天然災難、罷工、工業行動、恐怖主義活動、旅遊或航空 公司倒閉、機場關閉、公共交通工具被騎劫或機件故障或旅遊目的地被 發出黑色外遊警示,而引致早已安排的公共交通工具延誤,受保人可獲 以下其中一項賠償 | |
-每個完整及連續6小時的延誤可獲HK$300現金津貼(延伸保障紅色外遊警示) HK$2,700 ; 或 | |
-連續最少6小時延誤引致的合理及無可避免的額外轉乘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及海外住宿費用 HK$5,000 | |
(如因黑色外遊警示引致,金計劃及銀計劃保額將提升至HK$10,000) | |
旅程中受保人因確診2019冠狀病毒而住院導致無法返回香港。 | |
I. 現金津貼(連續6小時的延誤可獲HK$300),或 | |
II. 額外轉乘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及海外住宿費用 | |
行程取消 | HK$50,000 |
因下述原因直接導致需取消旅程,受保人可獲賠償不能退回的預繳費用, 包括訂金、旅費、機票費用、交通票據、住宿、旅行團費或表演活動如 大型運動賽事、音樂劇、演唱會、博物館或主題公園的入場劵門票 | |
-因受保人、其近親或緊密商業夥伴身故、嚴重受傷或患嚴重疾病 | |
-受保人需出庭作供、出任陪審員或接受強制性隔離 -香港旅遊業議會的註冊旅行社破產或航空公司倒閉 -出發前7天內受保人的居所發生火災或水災引致嚴重受損而不能成行 | |
-出發前7天內旅遊目的地被發出黑色外遊警示 | |
出發前7天內,受保人或其配偶、父母、姻親父母、祖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未婚夫、未婚妻或居住在香港的緊密業務夥伴因確診2019冠狀病毒而住院。 | |
行李及個人物品遺失/損壞保障 | HK$18,000 |
個人行李及財物被盜、意外遺失或損毁包括 | |
運動設備損失或損毀(包括高爾夫球及潛水設備),每件/每對/每套上限 HK$5,000 | |
其他行李,每件/每對/每套上限 HK$3,000 | |
-延伸保障 受保人個人手提電腦被盜竊或搶劫而導致的損失,每件/每對/每套上限 HK$5,000 | |
遺失旅遊證件 | HK$10,000 |
因機票、交通票據或其他旅遊證件被盜竊、搶劫或意外遺失,受保人可獲賠償 | |
-機票、交通票據或其他旅遊證件的補領費用 | |
-因補領旅遊證件期間所引致的額外交通及住宿費用 | |
(住宿費用的每天最高賠償額) (HK$1,500/每天) | |
個人錢財 | HK$5,000 |
因被搶劫或盜竊引致損失現金或旅行支票 | |
-現金意外遺失 HK$1,000 | |
提前結束旅程 | HK$50,000 |
如旅程開始後因下述原因直接導致需縮短旅程,受保人將按比例獲賠償 其未使用但不獲退回的預繳費用(包括訂金、旅費、機票費用、交通票據、 住宿、旅行團費或表演活動如大型運動賽事、音樂劇、演唱會、博物館 或主題公園的入場劵門票),及返回香港的合理額外公共交通費用 | |
-因受保人、其近親、緊密商業夥伴身故、嚴重受傷或患嚴重疾病 | |
-受保人的居所發生火災或水災引致嚴重受損而不能繼續行程 | |
-目的地被發出黑色外遊警示 | |
-所乘的公共交通工具被騎劫 | |
出發前7天內,受保人或其配偶、父母、姻親父母、祖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未婚夫、未婚妻或居住在香港的緊密業務夥伴因確診2019冠狀病毒而住院。 | |
信用卡保障 | HK$20,000 |
受保人在旅遊期間因意外死亡,可獲得賠償其於旅程中以信用卡購物簽賬而未繳付之款項 |
海外醫療費用 | HK$1,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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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程期間因意外身體損傷或疾病而產生的醫療費用,包括門診、 手術費及醫生費用 | |
(18歲以下或70歲以上受保人) HK$600,000 | |
創傷輔導保障 | 在旅程中如受保人發生嚴重意外事故而被醫生診斷罹患創傷後壓力症,並需接受心理輔導的合理醫療費用 HK$20,000 (HK$1,500/每天) |
海外住院現金津貼 | HK12,000 (HK$800/每天) |
每日住院現金津貼 | 支付受保人在旅程期間因身體損傷或疾病而在 外地住院或即時返回香港後住院而需超過24小時的每日住院現金津貼 (在任何情況下,醫療及有關費用項目的合計最高賠償額不得超過項目所選計劃內最高賠償額的100%) |
回港後三個月內的覆診費用 | HK$120,000 |
回港後3個月內的覆診費(包括跌打及中醫診治費,最高賠償額為每天HK$150及總額不超過HK$1,500) | |
如受保人在旅程期間於外地感染2019冠狀病毒, 提供回港後3個月內的覆診費 (包括跌打及中醫診治費,最高賠償額為每天HK$150及總額不超過HK$1,500) | |
24小時全球緊急援助 | 不設上限 |
2019冠狀病毒病醫療費用及住院現金津貼伸延保障 | HK$1,500,000 |
受保人在承保期內於旅程期間確診感染2019冠狀病毒, | |
並在香港以外地方支付的醫療費用,包括門診、手術費及醫生費用 | |
(18歲以下或70歲以上受保人) HK$600,000 | |
遺體運返 | HK$100,000 |
身故後遺體運返原居地費用 | |
身故後遺體運返原居地費用(感染2019冠狀病毒) | HK$100,000 |
緊急啟程 | HK$1,200/日 |
雙程固定班次機票及5晚酒店住宿(每日HK$1,200) | |
子女護送 | 實際費用 |
意外死亡及永久傷殘 | HK$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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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因意外不幸身故或永久傷殘,將按保單內「個人意外保障項目表」賠償 - 因意外導致嚴重燒傷 (按燒傷範圍計算) | |
- 18歲以下或70歲以上受保人 (本保障不適用於已獲取保障項目「雙倍賠償」的受保人) HK$800,000 | |
嚴重燒傷 | |
死亡恩恤賠償 | HK$60,000 |
受保人於旅遊期間因意外或疾病身故 (如因疾病身故,最高賠償額為所 列金額的30%) | |
(in the event of death caused by sickness, the maximum benefit payable is 30% of the specified amount) |
個人責任保障 | HK$3,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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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受保人因疏忽引致第三者身體受傷或第三者之財物意外損失而須承擔的法律責任 | |
租車自負額 | HK$5,000 |
受保人在旅遊期間租用的私家車因被盜竊或意外損毀,而須承擔租賃協 | |
議內汽車保險單的自負額 | |
家居物品損失保障 | HK$30,000 |
受保人於離港旅遊期間,其居所在空置情況下遭爆竊而導致家居財物損失或損毀 (每項HK$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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